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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在各国或地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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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亚 ==== {| class="wikitable sortable" style="text-align:left" ! style="width:120px;" |'''国家或地区''' !'''合法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文件:X_mark.svg|17x17像素]] 不合法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3年12月5日起,首次对比特币进行监管,禁止金融机构处理比特币交易。 2014年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商业银行和支付公司在两周内关闭比特币交易账户。 2017年9月,通过法规禁止加密货币交易所或交易平台运营,到2018年7月关闭了173家平台。 2018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的行动将打击比特币挖矿,到2018年1月,许多比特币挖矿操作已经停止。 2021年9月24日,全面禁止加密货币交易和挖矿。 |- |香港 |[[文件:Yes_check.svg|15x15像素]] 合法 ----2013年,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行政总裁陈德霖表示,比特币仅为虚拟商品,并决定不对其进行监管。然而,该机构将密切关注比特币在本地及海外的使用和发展。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立法会上提到,“香港目前没有直接管理比特币及其他类似虚拟货币的法律。然而,我们现有的法律(如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对涉及比特币的非法行为,如欺诈或洗钱,提供制裁。” 从2022年底开始,包括财政司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内的政府部门宣布他们打算拥抱数字资产,并开始制定基于“同一活动、同一风险、同一监管”的监管框架。到2023年底,包括增强身份验证在内的监管框架最终确定。新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规定于2024年中期生效。 |- |日本 |[[文件:Yes_check.svg|15x15像素]] 合法 ----2014年3月7日,日本政府在国会提出的一系列问题中作出了关于比特币法律处理的内阁决定。该决定认为比特币不属于货币或债券,因此禁止银行和证券公司交易比特币。决定还承认,目前没有法律无条件禁止个人或法人以比特币交换商品或服务。比特币可能需要缴纳税款。 截至2017年4月,日本的加密货币交易业务受到支付服务法的监管。加密货币交易业务必须注册,保留记录,采取安全措施,并保护客户。支付服务法将“加密货币”定义为一种财产价值。该法案还规定,加密货币只限于存储在电子设备上的电子形式财产价值,而非法定货币。 |- |韩国 |[[文件:Yes_check.svg|15x15像素]] 合法 ----韩国的加密货币交易规定如下:未成年人和所有外国人禁止交易加密货币。成年韩国公民可以在注册的交易所上,通过与交易所有账户的银行开设真实姓名账户来进行交易。银行和交易所都有责任验证客户身份,并执行其他反洗钱规定。 |- |台湾 |[[文件:Yes_check.svg|15x15像素]] 合法 / [[文件:X_mark.svg|17x17像素]] 央行不鼓励使用 ----台湾地区监管机构对于比特币採取严格管制,明确禁止金融机构协助比特币交易。同时,监管部门也一再提醒民众,比特币并非由国家或央行发行,不具有法币地位,因此没有法律保障。如金融机构涉及比特币业务,将面临监管处罚。 2013 年底,台湾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央行发布联合声明,警告民众比特币风险,强调其高波动性、投机性以及缺乏法律保障。2014年 1 月,监管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由于比特币并非法定货币,将禁止在台湾安装比特币 ATM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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